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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6-10-03 11:38:38    来源:河南日报    

  □魏忠明 张熙罡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新征程上,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保护与发展、规范权力与责任、化解生态风险、促进绿色转型,在法治轨道上把美丽中国蓝图变为现实。

  中国古代典籍中记载了古代先民生产生活的经验,是中华民族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生存发展的理论总结,其中一些核心观点在当今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作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中华民族,从上古时代起就有保护环境、规范生产的传统,并通过有关法令法规及政治思想得以记载。《逸周书》曰:“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表明,夏代的统治者就禁止人们随意砍伐树木、捕鱼捉鳖,目的是让生物有所生养以防匮乏。秦国统一全国以后,也以法律的形式(湖北云梦出土秦简《田律》)规范了生态环境方面的基本制度,在强制人们遵守的过程中,力图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资源有限性与欲望无限性的矛盾。汉承秦制,汉初颁布的《二年律令》与秦律相类似。上述法令一脉相承,内容相近,正如《荀子·王制》所言的那样:“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吕氏春秋》)在当下仍具有启示意义。由此可见,历代帝王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不仅关注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且注重遵循自然万物的生长规律,根据季节的变化来制定不同的保护性禁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达到百姓“有余食、有余材、有余用”的富足状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靠思想引领、制度托底、法治护航。要坚持法治思维,把生态文明要求嵌入治理逻辑。一是决策先过法律关。重大项目环评、资源开发、岸线利用、自然保护地调整,不能只看短期增长,必须先考虑合法合规、生态影响、风险后果。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种树的不能只管种树、治水的不能只管治水。要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等法定制度统摄开发保护秩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三是强化风险预防。生态损害往往具有累积性、不可逆,不能等出大事再补救。对重大生态风险,要通过环评、许可、督察、公益诉讼等机制提前阻断,以“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的法治姿态守住安全底线。四是处理好几对重大关系。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政策和考核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键要把法治方式贯穿全过程。一是科学立法,筑牢制度底座。近年来,生态文明被写入宪法,环境保护法修订为“史上最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相继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更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方式固定下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严格执法,让制度长牙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非法排污、毁林垦草、非法采砂、固废转移倾倒等“零容忍”。用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抓手,决不让制度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三是公正司法,实现损害担责、修复优先。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用,推动“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对可能造成重大生态损害的行为强化预防性救济;对已造成损害的进行金钱赔偿,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对监管失职的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全民守法,激发内生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把生态文明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国民教育、企业合规建设和社会普法宣传,让企业明白“绿色不是成本而是竞争力”,让群众知道“护山护水受保护、毁山毁水要担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思维融入决策、把法治方式贯穿治理,让立法更系统、执法更刚性、司法更专业、守法更自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可触碰、绿色转型有章可循、美丽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编辑: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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