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仓:河南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提升加力
时间:2025-01-08 13:57:03 来源:顶端新闻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五大行动,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步伐,到2027年,开发区主导产业集群规模突破3万亿元,新创建10个左右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100个左右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开发区集群地标,实现千亿级产业集群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全覆盖。
《行动方案》强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重要部署,聚焦引领型开发区集群提质、成长型开发区集群扩量、创业型开发区集群培育,强化分类指导和试点培育,着力实施产业集群能级跃升、开发区主体赋能增效、创新能级提升、要素供给体系优化、政策创新增能五项行动,构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打造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第一,实施产业集群能级跃升行动。巩固引领型开发区集群优势。聚焦全省综合水平较强的开发区(以二星级及以上开发区为主),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主导产业链关键环节布局,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成长性产业,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和能级,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7年,产业集群规模超过千亿元的开发区达到10个,新创建2个以上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成长型开发区集群规模。聚焦全省成长型开发区(以一星级开发区为主),立足主导产业招大引强,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服务机构,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的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集群规模扩张和竞争力提升,到2027年,力争10个以上开发区实现星级晋升,新建一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创业型开发区集群培育。聚焦全省基础较为薄弱的开发区(星级以下开发区),坚持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建立“一主导产业、一政策、一图谱、一专班”集群培育推进机制,大力实施现有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提升开发区投资规模、建设水平,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在细分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到2027年,新晋位20个星级开发区。
第二,实施开发区主体赋能增效行动。统筹各开发区错位发展。制定出台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推动各开发区融入全省产业链群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功能定位和主攻方向,支持突出主业特色发展,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地标。统筹各开发区错位发展。制定出台我省开发区发展规划,推动各开发区融入全省产业链群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功能定位和主攻方向,支持突出主业特色发展,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地标。建立完善协同招商机制。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开发区参与的协同招商机制,联合搭建招商共享平台,深化项目资源整合共享和挖掘利用,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向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开发区倾斜。
第三,实施创新能级提升行动。构建多层次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开发区内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集聚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完善开发区创业创新孵化机制,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提升产学研协同效率。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迭代升级。
第四,实施要素供给体系优化行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推进定制化标准厂房建设,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只租不售的“工业保障房”,提升优质项目承载能力。完善生产性服务供给。鼓励发展物流仓储、研发设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入法律、人才、税务、金融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降低开发区内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创新供给力度。用好省级基金,鼓励开发区结合产业特色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基金+基地”联动发展。加快开发区产业人才集聚。依托人才引进政策,持续推进招才引智,招引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优化人才事项办理服务,为开发区引进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配套设施供给水平。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开发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就地消纳;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构建智能微电网,提升开发区供电自我保障能力。
第五,实施政策创新增能行动。加强用地保障。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布局在开发区,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开发区集聚。制定开发区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盘活利用政策,建立健全开发区存量用地盘活机制,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挖潜力度,支持通过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低效用地腾退出清,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及入驻开发区的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按规定给予支持。支持各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园用地,对租赁开发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的入区企业,鼓励开发区运营方与入区企业商定租金优惠方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办事不出区”为目标,依法依规推进开发区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权限。对暂不具备承接能力的开发区,通过将服务窗口延伸至开发区或由开发区管委会代办等方式,提供便利化服务。
以上五大行动,相互配合,协同发力,旨在为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提供全方位支持,对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将产生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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