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的总体要求是,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乡村产业更加兴旺,实现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传承发展,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民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基本建立。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规划》明确了九大重点任务。第一,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衔接推进脱贫地区全面振兴。第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组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动粮食产能稳步迈上1.4万亿斤台阶。深入实施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第三,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第四,大力培养乡村人才,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第五,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第六,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第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第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第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实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