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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新安:呼吁加快出台《新闻法》等法律法规
时间:2024-03-15 13:39:34    来源:河南经济报    
3月13日央视总台记者在河北燕郊爆炸现场直播报道遭当地警察粗暴阻挠的事件,更多信息被披露出来,河北三河方面的通报也出来了。
      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对现场情况是这样描述的:总台央视记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访爆燃事故遇阻。据网传视频,总台记者杨海灵在爆燃事故的核心现场开展直播报道。她介绍了当地的交通情况,表示当地“在五百米之外架起安全的警戒线。”她继续说“在现场我们能够看到……”此时,有两名黑衣男子上前,挡住镜头,中断了记者的直播连线采访。还有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穿着带有CMG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标志的女士说“我们三个央视记者被十几个人推搡啊……”
河北廊坊三河市昨天深夜就央视采访遇阻拦一事进行了通报。通报称:由于一线工作人员沟通能力不强,方式方法粗暴简单,引发了记者朋友的误解和舆论的质疑,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指挥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随后派员向相关记者朋友多次表达歉意。
河北廊坊三河市的“通报”,遭到许多网友更多质疑和毫不留情的抨击。
有的指出:以往年代,若记者采访被违法干预、暴力阻挠,一旦引起舆情,至少地级市和县里的主官是要出面道歉的,甚至可能公开道歉,但这一次河北用了一个“廊坊三河市燕郊镇爆燃事故处置指挥部”就出面把事情敷衍了。明显没有任何诚意、歉意,纯属为应对而应付!
有的提出:站出来发声的这个“廊坊三河市燕郊镇爆燃事故处置指挥部”,“廊坊”不带市,“三河”带了市,这个指挥部到底是廊坊市的还是三河市的,一般人真搞不清楚,不知道其中又有什么套路。
有的直言:这份通报“是在一本正经地公开说假话”,并指出两个细节;“央视直播的画面里很清楚,拿着话筒直播的女记者杨海灵和摄像记者,应该都在警戒线以外”;“几个穿着局里局气、事故现场背着手、没有戴安全帽的男性,都盯着警戒线外的女记者,极有可能就是下令让阻挠直播的现场指挥者”。“这两个细节,足以证明通报中所谓的劝离根本不是为了记者的人身安全,就是恶意阻止记者直播。”
有的指出:女记者背后背着手站在距离现场数十米开外设置人体警戒线的不是消防员,至少从服装上看不是。
有的嘲讽:如果灾难现场,记者都要被劝离,那么这个世界就不需要战地记者了。
 
有的透漏:据悉不仅昨天央视记者现场采访遇阻,就连新华社记者事后去医院采访,也一样遇阻。“医院有什么安全风险?说到底,当地的主要精力不是用在解决问题,而是心思都用在怎么遮丑、怎么对付记者。”
      有的认为:表面上是工作人员粗暴阻拦记者采访,但大家都知道,这些人不过是执行上级指示而已,一线工作人员也很辛苦。在一个媒体势微甚至连央视、新华社面子都不给的时代,记者有的只是无力感。
    有的发文:这次多亏推的是央视记者,好处就是一来事情变得更严重更受关注,二来按媒体同行的说法,所有媒体“不受待见”这事终于一视同仁了。
有的坦言:记协这次终于刷了一次存在感,第一时间发声,实属难得。如果今后但凡有其他媒体记者权利受到侵害,记协也能像这次一样发声,那就更好了。希望央视官方也能像记协一样发声,力挺一线记者。
如果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举一反三,仔细想一想,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为什么敢于动用警力野蛮阻挠媒体采访突发事件?类似河北廊坊三河市的案例可以说是举不胜举,而一般的媒体,除了沮丧憋气真奈何不了他们,处理结果往往也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然也从未见到记者的“娘家”如记协、记者单位的顶头上司如xx部出面为记者伸张过正义,讨回过公道。这次,河北廊坊三河市招惹的“不是家”,且有记者被推搡的现场视频,赖不掉了。特别是,难得记协发飙发声,把事情闹大了。
地方粗暴干预媒体报道之所以明目张胆,之所以嚣张跋扈,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可能很多,但九九归一,是相关法律如《新闻法》的缺失,是媒体记者采访权没有法律保障,是粗暴干预阻挠媒体报道的行为得不到依法惩治。这是总根源。
为什么相关法律如《新闻法》会长期缺失呢?为什么我国各类法律层出不穷,而《新闻法》则千呼万唤难露面呢?这是值得追问和深思的。
一个现实的情况是,当下的媒体特别是官媒面对复杂多变的大千世界,会有很多无力感、无助感,其处境是窘迫的尴尬的。只是可惜了大批身怀绝技、挤在官媒里难以施展拳脚的新闻高手们。有人评论“中国新闻已死”,此话贼难听,但你犯得着与之较真吗?网红教授张雪峰奉劝考生“不要报新闻专业”,虽然刻薄武断,但他倒是也能“自圆其说”。
类似《新闻法》等规范、引领、保护新闻从业者的法律法规出台难,反映了我国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经验证明,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关键是要在诸如必须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必须建立权力监督机制、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媒体享有相对独立的舆论监督权等重大问题上,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新闻法》等法律法规出台难,说明立法机构和有关方面认识有差异,意见有分歧,可能有各种担心,甚至有些许阻力。出发点可能都是好的,但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要不要制定出台《新闻法》等法律法规,关系到依法治国应该不应该有“空白区域”或“灰色地带”,关系到如何依法弘扬正能量、针砭假恶丑、维护公平正义,也关系到要不要建设现代文明国家以及如何建设现代文明国家。因此,尽管制定出台《新闻法》等法律法规,是大原则,是大道理,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正确”。推进此项工作,虽然有难度有风险有阻力,但不能知难而退,只能迎难而上。
要看到,目前社会层面在如何对待正常新闻报道问题上,由于“无法可依”,由于担惊受怕,已经出现了令人忧虑的情况。众所周知,这些年媒体发声“禁忌”越来越多,对多元的社会现实只能表扬不敢批评。连央视风靡一时的“焦点访谈”也已沦为鸡肋。网传一学校“填充式”作文考试,题目是“我愿意生活在.......”,一学生选题为“我愿意生活在新闻联播里”,写的内容和蕴含的观点可想而知。名刊《xx窗》的元旦献词,曾经引领时代风潮,现在则是晦涩难懂,东拐西拐,不知所云。充斥新闻报道页面和屏幕的,全是莺歌燕舞,全是幸福祥和。但观众不傻。不完整的甚至经过“加工”的“信息”公信力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经过粉饰的新闻,不仅没有价值,而且十分有害。因为粉饰,往往伴随着“隐瞒”。隐瞒真相,势必蒙骗群众,误导决策者。由此会造成该重视的问题得不到重视,该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最后可能会失去民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制定出台《新闻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管理好新闻界和与新闻界相关的社会领域,赋予新闻界以采访、报道、评论等权利,同时要求新闻界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这是杜绝粗暴阻挠新闻报道行径,保证新闻报道客观性真实性的治本之策。
中国共产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党为公就不怕监督,执政为民就不怕批评,各级政府都应该有此雅量和风范。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是否真诚欢迎媒体监督,能否保障媒体正常报道重大事件,就成为衡量地方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色的重要尺度。
呼吁加快出台《新闻法》等法律法规!希望此次河北燕郊爆炸现场央视直播遭粗暴阻挠事件,引起更多关注、讨论和反思。争取把坏事变成好事,使之成为加快我国新闻立法步伐的催化剂、加速器、转折点。
编辑: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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