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动态 > 正文
国铁集团郑州局新增济郑高铁濮郑段定期票、计次票 助力旅客便捷出行
时间:2023-07-19 10:49:47    来源:中原经济网    

  7月19日,记者从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郑州局)获悉,暑运期间,铁路部门持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7月20日起,国铁集团郑州局将新增济郑高铁濮郑段30日定期票、20次计次票、10次计次票三种新票制产品,覆盖济郑高铁濮郑段沿途郑州东站、新乡南站、新乡东站、卫辉南站、滑浚站、内黄站、濮阳东站7个车站开行的G字头列车。

  据了解,30日定期票指的是旅客可以在30天有效期内,最多乘坐60次在济郑高铁濮郑段线路开行的、购买产品时指定发到站和指定席别的列车。20次计次票、10次计次票指的是旅客可以在90天有效期内,分别乘坐20次、10次指定区间和席别的车次。

  除了一次购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以外,新票制产品还支持席位预约和直接刷证两种乘车方式,能够满足提前规划行程、随到随走等不同需求,旅客可根据实际行程变化灵活出行。其中,席位预约方式乘车指旅客在购买产品后,可以提前预约产品所对应发到站及席别的席位,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检票乘车;直接刷证方式乘车指购买产品后,当列车有产品所对应发到站及席别剩余席位时,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直接进站刷证检票获取席位乘车。

  为做好新票制产品发售和乘降组织工作,国铁集团郑州局要求开办新型票制的车站,提前升级客票应用、检票、验证、站车无线交互等软件,适应新票制要求,并在车站售票窗口、进站实名制验证口、自动闸机、人工检票通道、出站闸机等新票制产品业务流线上,设置相关新票制引导指示标识,强化宣传引导和现场服务。同时,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熟悉新票制业务办理和异常情况处置流程;开展客流分析,掌握购买新票制产品旅客的出行习惯与特点,提升旅客服务质量。

  温馨提示:济郑高铁濮郑段定期票、计次票相关规则说明请通过12306网站、“铁路12306”手机APP查询。

  作为一种新票制产品,旅客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些使用细节也同样需要注意。

  1.关于计次票是否有使用有效期?旅客在购买定期票或计次票后,需在30天内(含当天)启用乘车;30天内未乘车的,产品自动失效并全额通过原支付方式退还。有效期从首次乘车之日起计算,一经启用乘车后,票款不予退还。

  2.关于计次票有哪些使用规则?同一乘车人最多只能同时购买两个相同发到站的产品,但可以同时购买多个不同发到站的产品;产品仅限乘车人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或共用;仅限在购买时指定的发到站使用,预约或乘坐购买时指定的席别,不得在中途站上下车或越站使用,不得跨席别使用;同一乘车人仅限启用一个相同发到站的产品,但可启用多个不同发到站的产品;尚未启用的产品仅可预约产品启用期限内的预售席位;行程变更时,应于开车前取消所预约的席位,不收取费用;未取消预约的视为一次乘车;开车前48小时内预约席位取消次数累计达到5次的,可预约的待使用席位数量调整为1个。

  3.关于计次票如何预约分配席位和是否能够自主选择席位?旅客提前预约时,可以根据车票销售情况,自主选择席位;直接刷身份证乘车时,由系统自动分配席位,旅客无法现场自主选择。获取的席位信息通过短信推送至乘车人预留手机号。

  4.关于是否保证有座位?旅客在票源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预约或直刷证件乘车;但遇有客流高峰时,可能存在临时预约不到所需车次或无法直接刷证检票乘车的风险,建议旅客做好行程规划,尽量提前预约席位。

  5.关于如何换取报销凭证?铁路部门提醒,需要报销凭证的旅客,可自产品启用至有效期结束后180天内,凭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产品指定发到站窗口换取报销凭证。(河南经济报记者 李媛媛 通讯员 吴有志 李彭 摄影 王钦弘)

编辑:李媛媛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经智库—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经智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4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豫ICP备202300356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004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信息技术中心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王天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