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动态 > 正文
TIR跑出“河南速度”
时间:2024-03-23 10:32:03    来源:河南日报    

  3月21日,全国首票TIR大件运输业务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结单。图为3月11日该车从新郑综保区驶出时的情景。 本报记者 赵同增 摄

  □本报记者 杨凌 赵同增 本报通讯员 李萍 马凌霄

  跨过3国国界,历时10个昼夜,跋涉6000公里。3月21日,一辆“豫A”牌照大货车,“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

  “辛苦了,辛苦了!”等候多时的河南瑞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伟光迎上前去,随后反复查验车上货物,最终才放下心来和客户完成交接手续。

  车上的货物是乌兹别克斯坦在建最大的玻璃制品生产线核心控制单元,这也是全国首票TIR大件运输业务结单的历史性时刻,让河南再次在中国国际道路运输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又是河南,还是河南。

  TIR系统是根据联合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建立的国际跨境货物运输领域的全球性海关便利通关系统,具有通关手续前置、周转速度快、性价比高、机动灵活、可实现“门对门”运输等特点。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背景下,TIR国际公路运输将进一步畅通中部地区对外贸易新通道,成为中部地区融入“一带一路”的新选择。

  从去年年初开始,TIR国际公路运输车辆一次次从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新郑综合保税区出发,驶向1万公里外的莫斯科,驶向数千公里外的塔什干,跑出一个又一个“河南速度”。

  ——2023年2月20日,郑州至莫斯科TIR跨境公路货运线路正式开通,“中国证”“中国车”首次驶出国门,标志着河南正式打通“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是我国首次真正意义上实现跨境道路运输互联互通。

  ——2023年3月27日,首票“豫A”牌照TIR货车从俄罗斯返程抵达新郑综保区,我国首次通过TIR方式完成跨境公路运输“折返跑”。

  ——2023年9月26日,国内首条“中吉乌”TIR国际跨境公路货物运输线路顺利开通,让来自郑州航空港的企业郑州弘依运输有限公司“豫A”牌照车辆,首次出现在塔什干街头。

  ——2024年3月11日,全国首票TIR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从新郑综保区驶向塔什干……

  为何总是河南?

  “TIR运输之所以在河南跑得快,主要得益于当地政府开放的态度、企业敢于尝试的勇气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国际道路运输联盟东亚及东南亚代表处首席代表周妍说。

  而作为一家TIR运输企业的负责人,谢伟光感受最深的是河南营商环境的优势。前不久,谢伟光听到外地同行吐槽“证难办”。“在郑州航空港办同样的手续,享受一站式服务,办完不到两个小时。”谢伟光感慨良多。

  对谢伟光的话,郑州弘依运输有限公司运营经理仇晓娟深表认同。她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门、郑州航空港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海关、国际道路运输联盟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多个部门全力支持TIR运输企业做大做强,组建业务工作专班深入研究政策,设置TIR业务专岗,提供“7×24小时”服务,让弘依公司成为中部地区首家获得TIR运输资质的企业,成功实现TIR运输多项“国内第一”。

  “先天优势+营商环境+企业努力”,让河南TIR异军突起、越跑越快,迅速成为整个行业的“领跑者”。国内TIR发证担保机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新郑海关累计监管TIR车辆数占同期全国监管TIR车辆数的七成左右。

  河南TIR业务的开展,不仅对河南构建国际物流通道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也意义非凡。

  跑得好,跑得快,还要跑得久,如何让TIR继续跑出“河南速度”?

  郑州航空港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局长郭利超告诉记者,该局正广泛征求意见,谋划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TIR国际道路运输,不断扩大郑州航空港的领先优势。

  “我们也将进一步畅通与口岸海关的配合渠道,快速办理TIR车辆通关监管手续,确保TIR车辆快进快出。”新郑海关副关长欧阳亮元说,海关将持续提升服务质效,释放政策红利,为我省TIR运输逐步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通道发展的多元化发展新格局作贡献。

  弘依、瑞驰等企业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在自身TIR运输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还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同行企业共同做大“TIR蛋糕”。

  据了解,我省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也都在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TIR运输业务的支持力度。

  春日渐深,万物萌发。河南TIR,正在春天的路上加速奔跑。

  TIR

  TIR系统是根据联合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建立的国际跨境货物运输领域的全球性海关便利通关系统,具有通关手续前置、周转速度快、性价比高、机动灵活、可实现“门对门”运输等特点。

编辑:孔凡哲
关键字:
豫经智库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经智库—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经智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4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豫ICP备202300356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004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信息技术中心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王天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