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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备案不等于征税
时间:2025-09-10 09:38:26    来源:经济日报    

       □ 将于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其规定的备案义务及罚则主要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

       □ 针对《住房租赁条例》施行后有人担心税负增加,税务部门回应,出租房屋缴税是现行税收政策的一部分,并非因《条例》实施而新增的税种。
 

      《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若未办理备案将面临罚款。有人担心税负增加,有人担心房租上涨。

       对此,相关税务部门回应,出租房屋缴税是现行税收政策的一部分,并非因《条例》实施而新增的税种。那么,《条例》具体有哪些规定?出租住房涉及哪些税费?税费是否会转嫁给租客?

      《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指出,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由机构代为备案;第三十条提出,房产管理部门需与税务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但实际上,当前房屋出租所涉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已实施多年,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指出,租赁备案制度早在2011年《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就已提出,但此前执行力度较弱。此次《条例》强化备案要求,主要目的是规范租赁市场,打击黑中介、虚假房源,保障租客权益,如备案合同可作为入学、落户依据等,并为未来房地产税改革提供数据支持。备案本身不直接新增税种,但通过规范合同登记,有助于加强税务监管,减少偷税漏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说,《条例》未涉及任何税费政策调整,房东无需焦虑。备案的核心在于规范租赁交易、加强合同管理,平台与公安等部门联网主要是便于流动人口管理,方便租客办理居住证、提取公积金等事务。

       微信公众号“成都税务”文章指出,随着《条例》推动租赁信息备案,纳税流程将更加规范,而非“突然加税”。

       目前,多数地区采取综合征收率征收办法。如北京、上海对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个人出租住房按2.5%的综合税率征收,包含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广州、深圳等地也有类似政策,显著简化了税费缴纳流程。

       严跃进指出,因租赁更多的是房东和租客私人之间签约的、合同金额不大,且缺乏有效监管,大量交易未纳入税收体系。若租客需开发票,房东则需通过税务APP开票并缴税。

      “提高备案率还需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通过信用体系、行业协会监管、企业自律等多种手段进行有效管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说。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所规定的备案义务及罚则主要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个人房东目前不备案暂无罚款风险,租客也可自行申请备案,且无需缴纳费用。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当前租赁市场租赁关系不稳定,租客权益得不到保障,租期平均不到8个月,导致租赁市场大而不强,无法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消费格局。

       对于“税负转嫁”的担忧,业内人士认为,在部分租赁需求密集的片区,税费可能会转嫁给租客;但在更多租赁市场供应充足、竞争较激烈的背景下,房东很难将税费转嫁给租客。空置成本往往大于税费成本,税率实际也较低,因此大部分税负仍将由房东承担。(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 方)

编辑: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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