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动态 > 正文
明天发放!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领取细则来了!
时间:2024-10-10 17:28:09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讯 (记者 孔凡哲 )10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了解到,10月11日上午10点,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将发放,共5000万元,涉及餐饮、住宿等多个消费领域,使用期限持续到10月20日24点。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0月11日10:00—10月20日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发放明细及使用标准
      云闪付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电影消费券可在线下影院和线上猫眼APP购票使用;支付宝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
     1.云闪付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核销条件
餐饮 5元 餐饮消费满20元每次抵用一张
20元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电影 10元 电影票满20元每次抵用一张
20元 电影票满40元每次抵用一张
2.支付宝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核销条件
餐饮 5元 餐饮消费满20元每次抵用一张
20元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本期每人可从每个平台领取3张消费券,同1张消费券不可重复领取(比如,可领取不同面额的餐饮消费券3张;也可领取100、50元餐饮消费券各1张,50元住宿消费券1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三)申领使用说明
       1.所有定位在河南省内的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
       云闪付平台消费券:(1)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2)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云闪付APP首页—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以直接带出优惠券进行核销;(3)在猫眼APP支付观影票时选择云闪付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券核销(支付时需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
       支付宝平台消费券: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支付宝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支付宝APP—“卡包”—“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
      2.参与商家由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的经营类别进行圈定,不同商家参与活动情况不同,消费者在消费前可向商家咨询确认其参与活动情况,是否参加活动以商家答复为准。商家和消费者对消费券适用问题有疑问,请拨打95516(云闪付)和95188(支付宝)咨询。
      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商家收款金额包括“消费者支付金额+消费券面额”。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使用支付宝核销的可以体验“碰一下,得优惠”。
      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消费最多核销1张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编辑:孔凡哲
关键字:
豫经智库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经智库—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经智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4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豫ICP备202300356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004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信息技术中心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王天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