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灵宝市林业局组织志愿者在灵宝市金城大道,参加全市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灵宝市林业局结合工作职能,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赠送法治宣传用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向市民朋友们发放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为来访群众讲解宪法、林业法律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等知识,号召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同时,该局工作人员还就老百姓关心的林业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和“精准”普法,使广大群众加深了对宪法、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和林业普法宣传资料1000多份。同时,还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推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内容,对全局具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通过此次活动,一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扩大了宪法知识和林业法规的知晓面,增强了全民法治意识;一方面积极听取了群众对林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张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