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动态 > 正文
唐河县城郊乡: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宣讲活动
时间:2024-05-15 20:45:57    来源:河南经济报    

  5月13日,城郊乡邀请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妇联组织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琼通过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讲解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在场群众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法典》中的主要条款及核心要义,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对于彩礼的含义如何规定”、“彩礼能否要求返还”、“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以及“高额彩礼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答。并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阐释了高额彩礼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呼吁大家拒绝攀比,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明芝,结合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宣讲会结束后,乡政府工作人员们向村民代表们发放了《推进移风易俗 拒绝高额彩礼倡议书》,认真听取了村民对于农村婚恋状况及高额彩礼的困扰,收集了村干部对治理高额彩礼问题的意见建议。

  此次活动的开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以实际行动摒弃陈规陋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增强了群众对高额彩礼等不良风俗的认知。今后,城郊乡人民政府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前沿阵地作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将抵制高额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在“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走好。 (潘玉鑫)

编辑:孔凡哲
关键字:
豫经智库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经智库—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经智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4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豫ICP备202300356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004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信息技术中心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王天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