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对此,8月31日,豫经智库专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个政策的出台非常重要,前者具有历史突破性,是房贷市场影响非常大的政策,而后者则对全国购房首付比例做了统一规定,有助于引导各地按最低首付标准落实相关政策。
首套房和二套房实现“一碗水端平”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这也就为后续各地降低首付比例确定了方向。其中首付比例为20%的规定,在很多地方已经执行。”严跃进表示,此次最低首付的政策,其实就是督导各地积极作为,主动降低各种首付比例,对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都有积极的作用。过去我们看到,降低首付的政策,比较强调首套房或刚需。而从此次政策看,二套房也有降低首付的空间。所以当前此类政策,充分说明对于各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提振的导向。
对于房贷利率的下调,严跃进说,该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二套房的利率下限从过去“加60个基点”变为“加20个基点”,相当于一次性降低了40个基点。从这个角度看,对于二套房方面的政策确实非常给力。
“换句话说,即便有部分购房者可能不能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若按现在的政策,即便是二套房,其房贷利率也明显下调了。”严跃进说,过去比较侧重首套房,而现在对于二套房也给予了非常明确的降息,说明政策重视,体现了首套房和二套房在利率上“一碗水端平”。
月供族的“大礼包”
根据《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或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1994年中国建立了房贷制度,“按揭贷款”一词诞生。但在多年的购房按揭贷款市场中,未曾“中途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一说。所以,此次房贷政策具有历史的突破性,与最近两年提前还贷数量增加、居民家庭月供压力较大等有关。
对于为何要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上述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借款人和银行对于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均有诉求。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
“此次降存量房贷利率的政策意义重大,是历史上非常罕见的极具创新的政策工具。”严跃进对该政策点评道,“所以说,这是政府和金融部门给予月供族的一个‘大礼包’”。
此次政策鼓励银行给各客户降房贷利率,从实际操作看,一些利率明显偏高、房贷有违约风险的客户,或更可能争取到此类优惠政策。
“总之,近期银行在积极制定规则和推进服务,相关购房者要关注这项政策,因为其确实关系到千家万户居民家庭的钱袋子。”严跃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