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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定
时间:2026-05-29 09:11:02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优势、为国家发展大局作贡献的重要责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结合河南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充分发挥河南区位交通便利、市场规模庞大、产业体系完备、人力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全面落实“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基本要求,着力破卡点、强联通、建枢纽、增动力、提能级,加快建设物流通道枢纽、消费商贸枢纽、要素配置枢纽、产业链接枢纽,聚力打造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融汇支点、对外贸易擢转支点、国际投资合作支点,不断增强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循环放大效应和战略链接功能,努力在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上成为支点、提供支撑,更好实现服务全国大局和加快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

  2.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各方面全过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实现党中央战略意图。坚持立破并举,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各类制度规则,不断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打破区域壁垒、部门分割、层级梗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把国家所需、河南所能、经营主体所盼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规则统一、设施联通、监管协同、要素自由流动,以河南一域发展服务全国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筑牢粮食、能源、产业、金融、物流、数据等安全底线,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打通制约市场循环的堵点卡点

  3.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加强新兴领域、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非禁即入”,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清理整治市场准入壁垒问题。落实国家市场退出机制,保障经营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完善信用激励政策,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提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鼓励发展信用经济。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集中复审、清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聚焦关键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标准研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动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机构共享互认。

  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智能审查+人工复核”机制,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实施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门别类确立具体的量化标准。探索适应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的监管模式。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动执法。

  5.优化完善市场交易体系。统筹推进各类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健全分级分类、梯次培育的支持政策。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稳步推进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推进交易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广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加快构建公平透明、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生态。加快郑州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省小麦交易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等核心平台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专业平台、区域节点协同联动,构建立足河南、服务全国、链接全球的要素交易网络。

  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

  6.建设连通南北、贯通东西、辐射内外的物流通道枢纽。科学制定实施省“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在更大范围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建强基础设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实施一批交通重大工程,着力提升航空能级,完善高铁网、建设货运铁路网,畅通中部便捷出海水运通道、公路省际通道,打造“空铁公水”高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培育一批公水、铁水联运精品线路,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推广“区块链+多式联运”,加快推动运输结构向智慧化、高效化转换。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实施全国统一的物流标准,培育枢纽偏好型产业,提速提质建设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邮政航空枢纽、枢纽经济先行区等重大物流载体,推动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物流集成商,打造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全国交通物流中枢节点。

  7.建设市场繁荣活跃、商品快速集散的消费商贸枢纽。着力培育消费中心城市,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提升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等消费生态,培育新型消费场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速释放消费潜能。布局建设一批夜经济集聚区,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加快培育养老、家政、数字、赛事等产业,孵化一批现象级“潮店”“潮品”。提升文旅供给和服务质量,强化科技赋能,打造更多具有标识度的文旅品牌和文旅场景。依托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专业农产品市场,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完善提升全国棉花棉纱、晋冀鲁豫大宗商品等骨干流通走廊功能,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的市场联通与合作,促进生产与消费高效衔接、产业与市场良性循环。

  8.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要素配置枢纽。统筹传统要素和新型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人力资源、土地、资本、技术、数据、资源环境等要素高效协同配置,搭建一体化要素协同服务体系,深化与其他省份要素规则互认、资源共享,努力打造辐射全国的高能级要素配置平台。强化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专业支持,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建设。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一级市场、激活二级市场。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资金入豫,引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增强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因地制宜发展高能级创新平台,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体系,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信息交流互动、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和应用。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规则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提升省大数据平台服务能力。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积极稳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因地制宜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和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资源资产,减少资源错配和闲置浪费。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重大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应用场景。加快郑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改革成果。

  9.建设特色鲜明、安全韧性的产业链接枢纽。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智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既能满足国内升级需求、又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集群。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持续实施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统筹技术攻关、要素支持、迭代应用和生态培育,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积极引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总部+基地”“总装+配套”跨区域产业链协作格局。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打造“河南服务”品牌。全面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因地制宜确定各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协同联动,打造一批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地标。

  四、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

  10.打造联通欧亚、辐射全球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融汇支点。高质量推进“空陆数海”丝绸之路建设,持续拓展开放通道、扩大开放领域、提升开放能级。机制化办好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深化郑州—卢森堡、郑州—吉隆坡“双枢纽”建设。持续实施中欧(亚)班列拓线扩量行动,加快发展全程时刻表班列、快线班列、运邮班列。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集货仓、海外仓等仓储物流布局,探索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快速退税”试点。积极推广“铁海直运”模式,加强与中东部地区内河航运建设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向南链接东盟的铁海联运精品线路,推动“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

  11.打造货通全国、买卖全球的对外贸易擢转支点。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开展自贸试验区首创性、集成式、差异化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内陆地区融入全球化的新路径,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对外贸易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跃升。持续提升郑州航空港区能级,构建以航空运输为核心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引聚培育空港型产业集群。强化开放平台协同联动,支持各类园区、开放平台建设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促进自贸试验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功能互补、政策叠加、协同发力。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产业贸易联动行动,持续开展外贸优品展销活动,促进内外贸渠道、品牌、产销、标准等有效衔接。

  12.打造自由便利、互利共赢的国际投资合作支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聚焦重点产业抓招商、开拓海外市场扩投资,不断提升境内外联动发展水平。加大引资稳资力度,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发布重点产业链群外商投资机会清单,推进场景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链式招商。提高境外投资质量,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加大对“走出去”企业引导服务力度,加强对外投资风险防控和海外利益保护。提升双向投资便利度,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程序,推进相关规则标准透明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五、强化责任落实

  13.明确政府责任。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完善我省政策举措,科学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事项,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重大政策等沟通协调。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聚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对接和政策落实力度,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注入数智动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4.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做好总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开展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领域工作,其他部门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15.科学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指标,常态化开展指标体系监测,及时跟踪、定量测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现状水平、发展进程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堵点问题,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16.注重激励约束。完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创新、干事创业,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纠治因政绩观偏差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对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予以重点整治,着力整治怠于履职、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推动以优良作风保障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六、加强法治保障

  17.完善法规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际需要,围绕“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聚焦建设“四枢纽”、打造“三支点”,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信用建设、文旅融合、大数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立足本地实际,按照立法权限,开展“小快灵”立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配套的政策和规则,及时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设置市场壁垒、指定交易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制度措施。

  18.加强监督问效。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监督,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运输结构、要素保障、经营主体权益保障、规范涉企执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畅通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19.强化司法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公正审理涉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纠纷、合同纠纷、行政垄断等案件,加大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行为的追诉力度,持续开展服务河南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诉讼服务跨域通办,依法维护统一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执法司法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仲裁、调解与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同,构建适应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七、凝聚共建合力

  20.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优势、积极有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自觉遵循统一市场规则,立足河南资源禀赋和企业自身优势,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迸发创业创新创造活力。

  21.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积极搭建行业交流、资源共享、合作对接平台,畅通政府与经营主体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和企业关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市场治理,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地,促进政企良性互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组织或参与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原则的行为。

  22.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助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代表活动的重要内容,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将履行代表职务和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宣讲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示范带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汇聚磅礴力量。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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