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讯 (记者 李媛媛)3月27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
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肩负重任。
“围绕高标准建设中原农谷进行立法,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哲说。
《条例(草案)》共八章四十六条,分为总则、体制机制、科技创新体系、种业培育发展、规划建设管理、支持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李哲说,中原农谷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以种业为核心的国家级、国际化农业创新高地,科技创新在中原农谷建设发展中至关重要。
当前,中原农谷还存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产品创制等种业上中下游衔接不够紧密,特别是缺乏种子繁育、加工、销售企业,科研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就地转化,种业创新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
对此,《条例(草案)》规定,着力构建以需求为牵引、市场为导向、多方参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全要素创新体系,聚焦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具体规定了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种业企业等种业创新要素体系,要求中原农谷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形成多方参与的种业创新机制。
除此之外,《条例(草案)》的内容聚焦围绕种业创新发展这一核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设置种业培育发展专章,从种质资源挖掘保护和创新利用、育种研究及选育基地建设、种业企业发展及繁种制种基地建设、成果推广转化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从而构建集育繁推一体化的全链条种业产业体系,推动中原农谷种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