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获悉,《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也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网格化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濮阳市统筹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工作力量在网格内聚合、工作职责在网格内落实,创新“党建+全科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小马拉大车”等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普遍性问题,以及网格划分有待规范等地方性问题。2023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因势而动,在全省设区的市率先开展基层治理立法领域探索。
据悉,《条例》全篇共二十九条,从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网格事项实行清单制和准入制、基层治理“多格合一”、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最有特色的,是从‘减’‘赋’两个维度发力,通过法治化手段实现‘为车减负’‘为马赋能’。”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减”就是要求网格事项实行清单制和准入制。《条例》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与网格职责不符的事项,不得纳入事项清单。
“赋”就是要求网格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条例》规定,对纳入事项清单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处置化解,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教育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支持和经费保障,并加强工作监督。
同时,《条例》总结吸收濮阳市现有“党建+全科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调推进基层治理“多格合一”,建立全市统一、共享共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保障“一张网”横到边、纵到底的“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为保障网格实体化运行,构建“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工作格局,《条例》还就联动共治作出专门规定,保障“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