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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一树繁花向根深 ——《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系列报道之一
时间:2026-06-05 09:48:26    来源:河南日报    

 核心提示

  豫剧是中国第一大地方戏曲剧种,深受观众喜爱。5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省首次为豫剧立法,对保护传承发展豫剧,推动中原文化繁荣兴盛具有建设性意义。即日起,本报推出《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系列报道,就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等,采访起草专家、院团管理者、戏曲演员,对《条例》进行解读。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魏

  大幕拉开,灯光幽暗。一曲关于救孤的悲歌,在舞台上缓缓铺开。

  5月28日,作为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化优秀剧目展演剧目、河南豫剧院经典悲剧《程婴救孤》在上海宛平剧院上演。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李树建领衔出演,将这段跨越千年的忠义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同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表决通过。这是河南首次以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系统规范一个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一次亮相,一辈子的事业。”李树建说,豫剧已有300余年历史,一代代豫剧人前赴后继,将心血融进这门艺术。但他深知,光靠老艺人的情怀和坚守远远不够,“《条例》的出台,意味着自此豫剧保护有法可依,从‘软约束’走向‘硬支撑’”。

  “为豫剧保护立法,是豫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吴亚明全程参与《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感触尤深。

  豫剧作为中国五大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而深厚的影响力。吴亚明说,《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豫剧是指形成发展于河南、以中州音韵和板腔体音乐为基础演唱和念白,具有完整表演体系和独特艺术风格的剧种定义,为豫剧的保护传承划定了边界。

  我省现有省直国有豫剧院团5家,市县级国有豫剧院团88家,其中市级16家,县区级72家。从“刘大哥讲话理太偏”到“亲家母你坐下”,豫剧的旋律流淌在河南人的血脉里,也被刻进了一代代人的乡愁里。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传统剧目流失、传承人老龄化、基层院团生存困难等系统性难题,正在考验着这棵参天大树的根基。

  经费支撑,让豫剧传承保护更有底气。《条例》明确要求,将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李树建认为,这一规定让相关从业人员更有尊严,关系到人才的培养、演员的生活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将激发豫剧工作者的积极性,为豫剧繁荣提供坚实保障。

  在商丘市豫东调传承保护中心的仓库里,许多老剧本纸张泛黄甚至残缺不全,老服装道具都已蒙尘。商丘市豫东调传承保护中心主任(商丘市豫剧院)书记、院长王柯军说,受限于经费和人力,这些珍贵资料让人“看着心疼,却无能为力”。

  《条例》的出台,让剧团看到了转机。《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豫剧资源调查,征集、抢救、保护具有地域特色、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档案资料、口述历史和珍贵实物,对濒临失传的经典传统剧目、曲牌进行挖掘整理、复排演出、研究出版和收藏展览。

  “资源调查不是走过场,而是给豫剧建一份详细的家底清单。”王柯军说,他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建成豫东调戏曲博物馆,全面展示豫东调的源流,让刘忠河、吴心平、夏登路等艺术家的经典剧目和唱段得到有效保护。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条例》附则补充,曲剧、越调等其他河南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参照本条例执行。

  “任何大剧种,都是由小剧种发展壮大而来。河南戏曲发展不光是豫剧,各剧种都繁荣了,才是河南戏曲真正的繁荣。”李树建说,豫剧作为全国第一大地方剧种,其示范引领成效,同样为其他剧种开拓更多生存空间。

  一字一句,唱的是乡愁,留住的是乡音。从“爱戏”到“护戏”,当“戏比天大”有了法治护航,一树繁花更能叶茂根深。

编辑: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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